服務條款
服務條款
第1章 總則
第1條【定義】
- 本條款
商店使用條款 - 本公司
透過本服務開設線上商店的運營者 - 本服務
本公司透過網際網路提供的遠距販售服務 - 購買者
按照本公司規定的程序,在充分了解並同意本條款及隱私政策的全部內容後,提出商品申購的人士 - 使用者
在充分了解並同意本條款及隱私政策的全部內容後,搜尋、瀏覽或使用本公司透過本服務提供的圖像、文字、設計、標誌、影像、程式、創意、資訊等(or less稱「內容」)的所有人士的總稱
第2條【本條款的適用】
本公司透過網際網路提供本服務,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應遵守本條款。使用者自開始使用本服務時起,視為已接受本條款的內容。
第3條【本條款的變更】
本公司有權在不事先通知使用者或購買者的情況下,任意變更本條款的全部或Part內容,並可新增補充性規定。本條款的變更或新增自在本服務網站上刊登時起生效,生效後提供的本服務應按變更或新增後的條款執行。
本公司對因本條款的變更或新增而對使用者或購買者造成的任何損害,不論是直接損害或間接損害,亦不論是否可預見,概不負責。
第2章 商品購買等
第4條【商品購買】
- 使用者可透過本服務向本公司購買商品。
- 使用者如欲購買商品,應按本公司另行規定的程序提出購買申請。
- 使用者在確認輸入或登記的配送地址、訂單內容等後,點擊確認訂單的按鈕,當本公司的訂單確認郵件送達該使用者時,使用者與本公司之間就該商品的買賣契約成立。
- 儘管有前項規定,若在本服務使用過程中發現不正當行為或不適當行為,本公司有權取消、解除買賣契約或採取其他適當措施。
- 未成年使用者必須獲得合格法定代理人的事先同意,方可透過本服務購買商品。
第5條【登記資訊的變更】
購買者如購買時輸入的姓名、住址或向本公司通報的其他事項的全部或Part有所變更,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對因未進行變更登記而造成的損害不負任何責任。即使進行了變更登記,在變更登記前已進行的交易仍應按變更登記前的資訊進行。
第6條【支付方式】
- 商品支付金額為網站上顯示的商品銷售價格加上消費稅、配送費和手續費的總額。
- 透過本服務購買的商品支付方式,限於購買者本人名義的信用卡支付、銀行轉帳、貨到付款或本公司規定的其他支付方式。
- 如以信用卡支付,購買者應按其與信用卡公司另行簽訂的條款進行支付。若購買者與信用卡公司等之間因信用卡使用而發生任何爭議,購買者應自行與信用卡公司協商解決。
- 如使用本服務指定的支付方式,且購買者與該支付方式提供商另行簽訂契約(包括但不限於同意支付方式相關條款),購買者應按與支付方式提供商簽訂的條款進行支付。若購買者與支付方式提供商之間因該支付方式而發生任何爭議,購買者應自行與支付方式提供商協商解決。
第7條【商品退貨】
本公司對購買者的商品退貨申請,應按網站上【特定商業交易法相關表記】中「退貨特別條款」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3章 個人資訊的處理
第8條【個人資訊的處理】
本公司按照另行規定的隱私政策處理個人資訊。
第4章 使用責任
第9條【禁止事項】
使用者或購買者在使用本服務時,禁止進行or less行為:
- 對其他使用者、第三方或本公司造成困擾、不利或損害的行為,或有此風險的行為
- 侵害第三方或本公司的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肖像權、人格權、隱私權、公開權或其他權利的行為,或有此風險的行為
- 違反公序良俗或法律的行為,或有此風險的行為
- 使用者或購買者在本服務範圍外使用透過本服務獲得的內容的行為
- 透過其他使用者或第三方複製、銷售、出版、散佈或公開透過本服務獲得的內容的行為及類似行為
- 妨礙本服務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務運營的行為
- 損害本公司信譽或本公司合理認定為不適當的其他行為
- 其他本公司認定為不適切的行為
第5章 免責條款
第10條【免責事項】
- 使用者或購買者因違反本條款等而對第三方造成的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 本公司對本服務的內容及使用者或購買者透過本服務獲得的資訊等,不提供任何完整性、準確性、確實性、實用性等方面的保證。
- 即使本服務上披露或刊登的商品內容中存在虛假或容易引起誤解的內容,本公司對使用者或購買者因此直接或間接遭受的任何損害、損失或不利,概不負責。
- 對於透過本服務銷售的商品的品質、材質、功能、性能、與其他商品的相容性或其他缺陷,以及由此造成的損害、損失或不利,本公司概不負責。
- 若購買者未領取商品、拒絕領取商品、因長期不在而無法領取商品、配送地址Unknown或因購買者原因無法領取商品,本公司可透過聯絡購買者登記的聯絡方式或將商品送至購買時指定的配送地址,以此履行商品交付義務並免除責任。
第6章 雜則
第11條【著作權、智慧財產權】
透過本服務提供的內容專屬於本公司或擁有合法權利的第三方。若使用者或購買者與第三方因違反本條規定而發生問題,該使用者或購買者應自行負責並自費解決該問題,並不得對本公司造成任何損害、損失或不利。
第12條【準據法】
本條款的準據法為日本法律。
第13條【協商及管轄法院】
若對本條款的解釋產生疑義,本公司有權在合理範圍內決定其解釋。關於本條款的所有爭議,雙方預先同意以本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